但屏東地院民事庭法官根據車禍事故鑑定會鑑定結果認為,不僅遭判刑的林男未注意車況須為此意外負責,駕駛蔡男一開始先占用車道,妨礙其他車輛通行,亦是釀成此次車禍的原因之一,審酌後認為車上2人都該為此次意外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。

此次車禍造成騎士身體多處挫傷、膝後十字韌帶斷裂彰化縣和美鎮小額借貸 桃園市大溪區汽車貸款 還有椎間盤突出等病症,被醫院認定因傷有不能久坐、久站及過度劇烈運動情形,且負重無法超過20公斤,車禍至今近4年無法工作,須持續藥物及復健治療。開啟車門的林男因此被依過失傷害罪,判刑5月確定,得易科罰金。

屏東蔡姓男子日前駕車搭載林男臨停屏東市區,先是占用車道,副駕乘客待車輛靜止後又隨即開啟車門,造成行經此處的李姓騎士閃避不及摔傷,法官審酌後認定,開車、開門皆有過失,因此判決2人需共同賠償傷者423萬14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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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和生╱屏東報導】

事後根據傷者就醫期間的醫療、看護及交通費用,且受傷前在百貨地下美食街擔任店員的工作至今無法復職,除因傷無法工作的損失,李姓騎士連帶請求慰撫金,法官判決2名肇事者需共同賠償400餘萬元。

屏東縣警局交通隊長魏坤臺南市鹽水區債務整合諮詢 男指出,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明訂,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而肇事,可處駕駛人1200至3600元;因此建議車上不論駕駛或乘客,開門時最好轉身向後察看道路車況,確定無人車通行後再開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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